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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节(2 / 2)

  京仪跺了跺脚,抖下披风上的雪,牵马往城西行去。

  魁城本就只是一座商路上的中转小镇,而城西似乎更为偏僻荒凉,一路上房屋逐渐变得低矮破旧,路旁堆满了被踩得淤黑的雪泥,百姓似乎都缩在家中发抖,没半点年味与烟火气息。偶有的几个红灯笼都半旧不旧,有气无力地在寒风中摇动。

  京仪咬咬唇,季明决会在这种地方吗?

  两人像无头苍蝇一般转了半天,还是没能在一片乱糟糟的街道巷子中找到那人。

  见长公主又掩唇轻咳几声,而她脚下的小靴也被雪泥沾湿,恐怕冻疮会更加疼痛难忍。阿颜此时也顾不得找季大人了,只是心疼自家主子,上前劝道:“殿下,不如咱们先找个客栈落脚,等您暖和过来,再找不迟?”

  京仪下意识就想拒绝,正在她摇头时,左前方的巷口突然冲出几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来,互相嬉笑打闹,往雪泥里扔着鞭炮。

  劣质的鞭炮只炸起几寸高的雪粒子来,但男孩们还是乐得拍手叫好,嘻嘻哈哈。阿颜怕他们不懂事冲撞了长公主,正要训斥,却见京仪上前一步,对着领头大些的男孩问道:“你家可是住在这鱼草巷子?”

  小男孩头一次见这么漂亮光彩的人,还以为是过年天上神仙下凡,吸了吸鼻涕,傻傻道:“是,俺家就住在巷口。”

  京仪心口顿时就跳动起来,她示意阿颜给那孩子一片金叶子,笑着问道:“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季明决的人?”

  小男孩得了那片金叶子,来不及回答她的问题,只把叶子手忙脚乱地揣在袖中,谁知其他几个男孩瞧见,纷纷吵嚷着上来,“我也要我也要!”

  “神仙娘娘,我也想要!”

  京仪示意阿颜再把金叶子发给他们,继续她的问题道:“你们可认识一个叫季明决的人?”

  男孩们得了赏,竟轰然一笑,转身一溜烟就跑走了,根本没人回答她的问题。

  阿颜气得直跺脚,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东西竟敢在殿下面前撒野!

  有个男孩刚才没抢到金叶子,但他怕神仙娘娘发怒,不敢停留,只好跟在伙伴们后面。但他年纪小些,脚上穿的鞋又大又破,一时竟跌到在雪地里。

  那些男孩都顾不上他,拿了金叶子就跑,此时早就无影无踪。

  他见到神仙娘娘身边的仙女一脸怒气地过来,似乎就要拿他撒气,他吓得一头栽进雪里大哭道:“我没有拿金叶子!我没有我没有!神仙娘娘不要杀我!”

  后领一紧,他已经被阿颜一手提溜出来,吓得更是胡言乱语。

  京仪见着孩子不过和墨儿差不多年岁,却小脸被冻得通红几乎皲裂,手上指缝里也全是黑泥,粗糙不堪,心底多少有些心疼,也就不再计较这些小男孩的把戏。

  待他察觉神仙娘娘应该不会杀了他后,小男孩稍稍冷静下来,只是鼻涕还一下一下地往外溜。

  阿颜怕长公主觉得脏污,把小男孩带远了些,劝道:“殿下,您先去歇息吧,婢子来就好。”

  京仪摇摇头,只对着他轻言细语道:“你真的不认识季明决吗?”

  他那样光彩昳丽的郎君,自然是到何处都是鹤立鸡群卓尔不凡的,怎么会泯然众人,甚至于都没人听说过?

  京仪略带期待的看着小男孩,但见他咬着手指为难许久,终究还是摇摇头后,眼里的期待逐渐黯淡下去。

  她示意阿颜给这孩子一片金叶子后,就站起身茫然地望着灰白的天际。

  是他离开此地了,还是他得到消息不愿见自己?

  京仪的心已经没有力气跃动,先前一直赶路都未察觉的寒气此时袭来,刺得她浑身冰冷入骨,脚下的冻疮也叫嚣着疼痛,她只有靠着马借力一二,才不至于倒地。

  “狗儿!整天就在外面混玩,人都不见个影子!这么冷的天,小心把你的耳朵冻掉!”

  巷外突然传来一阵声音。

  本拿着金叶子傻乐的男孩立马把它塞到袖中,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那声音主人怀中,“爹爹爹爹”地喊着,还乐出了几个鼻涕泡。

  陈方左手提着酒,只能右手一把抱起儿子,审视着巷口站的一主一仆。

  那主子模样的女人不过二十来岁的光景,虽面有病容,却丝毫不减滟滟荣光,反而在漫天大雪的衬托下更显脱俗出尘。

  陈方活了二十多年,还是头一回见到这般云鬓花颜的女子,被她扫一眼,脸上腾地一红,也不知这个偏僻地方,怎么会有这种神仙一般的人。想起自己还要去看望好友,只得抱着狗儿就快步离去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陈方自小也是识文断字的,只是奈何家贫,实在负担不起科举的费用,只好务农和做些小生意维生。平日里忙于生计,偶尔偷闲看看圣贤书,还被媳妇骂他偷懒不干活,他一个大男人见媳妇整日操劳,面子上也过不去,又身边没人能同他探讨诗文,他渐渐也就断了念想。

  但两年前,自家隔壁搬来个书生模样的人,一手书法写得神入化有如游龙走凤,简直比陈方十八岁那年上省城瞧见的皇榜上的字还好看,他顿时心生仰慕,忍不住想与邻居亲近。

  虽然这书生像个哑巴整日阴沉沉好像死了亲爹,但陈方还是硬着头皮主动去与他攀谈。见他日子过得清贫得几乎毫无收入,又替他张罗了个抄写铺子,平日替人写写家书诉状,至少能挣两文钱吃上两口饭。

  他磨了半年时间,才知道这书生还有个文雅的名字,叫做“逢之”,其余的,任他磨破嘴皮子,逢之也不肯多说,他也就不好再问。

  只是一次,隔壁巷子的黄家儿媳妇被镇上首富吴老赖欺负,黄家气不过,一定要打官司。逢之来者不拒,丝毫不惧吴老赖的威胁,替黄家写了封诉状。

  逢之文采斐然,诉状不过简简单单数百字,条条款款清楚明晰,逼得县太爷都没法袒护,只能给吴老赖定罪。

  吴老赖蹲了半年大牢才出来,第一件事就是找逢之麻烦。

  陈方至今都记得,那吴老赖带了十几号人过来围住逢之那破得不能再破的屋子,一把就将他的抄写铺子掀翻,要找他的麻烦。

  然而逢之一个看着白白净净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,不但把十几号打手打得毫无招架还手之力,还把吴老赖打断两条腿。也不知他使了什么法子,反正一向得理不饶人的吴老赖竟然从此不敢再来找麻烦。

  此后,众人对逢之又敬又怕,渐渐地竟有人说他是犯事被贬的大官,又有人说他是屡试不中的举子,还有人说他是大家族落难的公子哥,总之什么说法都有,只是逢之从不搭理罢了。

  陈方早就知道自己这个朋友绝非池中之物,他实在按捺不下心底的好奇,提着两壶酒去套话。谁知他什么也没能问出来,只是在问道他为何要埋没在这边陲小镇宁愿碌碌一生时,逢之的眼神暗了暗,闷下一口酒,好半天才吐出两个字:赎罪。

  什么罪能值得他这样的人物隐姓埋名一辈子?陈方抓耳挠腮也想不明白,再问,他却是如何都不肯再说了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明日便是除夕夜,虽然知道逢之从没把自己当过朋友,但陈方惦记着他恐怕又是孤清清一个人,连半点酒菜都不会添置,就还是瞒着媳妇打了两壶酒,准备给他送去。

  逢之的院子又旧又破,连门都没有,陈方就直接迈步进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