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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六章(2 / 2)

  丰慵眠目光沉重的看来,他的神情比起昔日的温柔缠绵,更像是带着记忆深处的茫然和无力。

  “这些都会过去,百废会待兴,荒地会崛起,尸骨也会得到安葬,等山阴地结束后,人们也能安宁。”是他的声音。却不像是现在。

  我头疼得厉害,踉跄地走出尸山血海,领头的黑衣人才回过神,不禁冷笑:“你跟那时候一样,真是个孽障。”

  我从心底里对这个词,感到厌恶至极:“你说我是孽障?”黑衣人不置可否。

  “走吧。”小狐狸的声音浅淡,这些人中,只有他不怕我。

  我抹了一把脸上的血:“小狐狸……”不听我把话说完,他的力量强大得毫不讲道理,往四周震荡开来。

  簌簌雪花从天而降,压住了遍地狼藉下的血腥味,也平复了我体内沸腾的气流。

  “有我在,你不用手染鲜血,那些脏的活,我来做。”他的话,让我莫名的,安静下来。

  “可我不该……”杀那么多人。还佯装着,不可控。

  “这些人,践踏你的家园,你可以任其宰割,也可以决心反击。于人世间,沉与浮,都是选择。既然选择了,便要走到底。”

  于人世间,沉与浮,都是选择。

  我捏着他的衣角,感受到风中夹杂着血腥气,等双脚重新落在地面,是在山神洞的洞口处。

  丰慵眠不顾血腥,牵起我的手,将我拉进洞里。

  角端的洞府着实很大,里面有嶙峋的钟乳石,还有各种牙印。

  显然是它无聊时候,消磨时光用的。

  没走几步,就踩到一团粘液,我问丰慵眠这是什么,丰慵眠认了认,脸色很不好看:“是它的鼻涕。”

  我惊到差点把鞋子脱了,这兽怎么这般恶心,住的环境堪称脏乱差。

  丰慵眠牵起我手的同一时刻,小狐狸握紧我另一只手。他脸上一直是不咸不淡的表情,只是隐隐在眼底泛起波澜壮阔的湖光:“放手。”

  “你先放。”

  “不放。”

  按理说丰慵眠是我的夫君,做人家丝萝的,要向着磐石才行。

  “放手。”我想也不想地咬上小狐狸的手,他的手温凉温凉的,让我恍惚了一瞬,尤其他弯如月牙儿的神色,让我自骨子里生不出底气。

  “都放手。”我只好说道。

  “落尘。”这边丰慵眠在唤。

  “小猫儿。”那边小狐狸微微挑眉。

  我干脆一鼓作气,同时甩开二人的手:“不要叫了。”

  也许是我力道过大,他二人甩开的手,竟然碰到了一块,顿时脸都垮了。

  正当我感叹“男人间的友情就是这么纯粹”的时候,他二人的胸膛先后绽出怒放的血色,就像两只无形的手悄然扼住了我的呼吸,我跌跌撞撞地去察看,只见他们脖颈间皆有麒麟印记浮现!

  怎么回事,两个好端端的人,同时发病,还是同一种病?

  “麒麟血蛊。”村里的老人认出,而后感慨道:“没想到,这天下的两位主棋者,会聚在一起。终究是命啊。”

  命……这个词与我来说,仅次于吃饭睡觉的熟悉,好像在遥远的记忆里,有人跟我反反复复的说:“勾阵是传说中的凶将,拥有此命格之人,一旦入世,会惹得八方动乱。你也见过生与死,为何不能看淡自由。”

  “我不畏惧生死,只怕被生生折断羽翼,不能好好活着。”

  头在裂开的边缘,却陡然归于宁静,脑海中有无数画面涌现:

  初见时。

  他的手散发温暖浑厚的气息,让四肢百骸都发出懒散,沿着后背滑到脖子,指尖一捏,就这么捏住了我的后颈皮……

  山阴地。

  他抬手刮了刮我的鼻子,将迷失在我眼帘的雪花,挥洒入尘,又不知哪一片雪花遮了他的睫毛,俏丽的可爱……

  榆城外。

  他简短的语气让我微微一笑,面前湛蓝色衣袂仿佛在炙手可得的位置,又仿佛遥不可及,他站在离我心口半步之遥,却始终无法前进一分……

  容城府。

  他轻轻地扳正我的身子,让清冷的空气瞬间灌满胸前,我惊醒了,发觉自己就这样盘坐在墙头,双腿还可耻的缠在他腰间,对视片刻后,是他颇为不自然的转过头去……

  冷宫中。

  他背手立在树下,青丝尽湿,湛蓝色冰绡衫子浸透春寒,曾经澹薄的眉眼涌动着不平……

  “有些人活得像一团火焰,将你焐热只是为了将你消磨。我自幼便是浅情凉薄之人,自认吃不消,便想着远远看着就好。等燃着的火熄灭,等扬起的风消停,等她走出我的世界……”

  “张狂也好,惹事也罢,靠近了就靠近了,爱也就爱了。”

  还有那句,“猫儿,我决定,不放手。”

  我终于想起来了。我不是丰家的落尘,我是滕摇,是叶扶,是那只张牙舞爪的猫儿。

  我的名字叫,步遥。

  这世上根本没有落尘,阿父阿母也没有女儿。他们虽恩爱有加,但一直膝下无子,直到年轻的族长将我和落英,带到他们身边。

  半年前,我被流沙卷进埋葬老族长的陵寝,按照惯例是要即刻处死的,丰慵眠对我许下婚约,让我有了家。他却抹去我全部的记忆,让我从心思坚毅的少年将军,变成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。

  我浑然忘了过去,只当自己是阿父阿母的好女儿,落英的好姐姐,像村子的姑娘一样,爱慕年轻温柔的族长。

  然后便是丰慵眠上门提亲,阿母为我缝制结婚穿的喜服。

  这才是我应该想起的。

  我抚摸白端的脸,看来他这半年过得十分不好,脸颊都凹进去了。明明都消瘦了,还能勾走我的魂魄,让我再次爱上他。

  属实是只修行得道的小狐狸。

  我回头问丰慵眠,为什么把我的记忆全部抹去。那些好的坏的,通通抹去了。

  丰慵眠苦笑:“我以为,回到山阴地之前的模样,你还能好好的,不沾血腥,做个无忧的姑娘。”

  “是啊,想想这半年,确实挺快乐。我从未体会到父母的爱,还以为自己的心,生来就坚硬呢。”我淡淡道:“只是没想到,你还活着,还能正常行走。你瞒我好苦啊。”

  是了,如果丰慵眠不用坐轮椅,以他的手段和心性,怎么会逃不过画舫的爆炸。只是他假死,是为了什么?仅仅为了躲开我?

  “你永远不会知道,你对我来说,意味着什么……你如果想倒地不起,我便愿舍弃以后走的千万条路,陪你停留原地。”他看见我笑了,也晃出飘忽的笑,敛下眸光。

  他陪在我身边五年,我从最开始的滕摇,走到少将军的位置,是他一步步尽心扶持的。搞不懂,他为什么执着于山阴地前的我,难道我如今这副模样,与他心目中真正祈盼,相差甚远吗?

  他用满满一颗心包容我的伤痛,却不愿看见我手染鲜血。

  他的爱纯粹而温暖,却又偏执而独立。

  他的温柔让我软下心中的坚壳,却始终无法看清他的内心。

  我也怕手上浸染太多血腥,真像命运所说的那般,惹得八方动荡不安。但我更怕,会像无数人那样沉默,发不出一丁点呐喊声。

  如果发出呐喊声,会扯破喉咙,让血腥味迸溅而出。

  那我情愿做个手染鲜血,却活得有声音的人。

  我解开腰间的同心扣,阿母缝制的时候教我,这是夫妻同心的意思。即便我们刚刚拜了堂,在众人瞩目下成了亲,可我知道,我不能嫁给他。

  丰慵眠眼中的神采,随着我脱去嫁衣的动作,逐渐消失。

  “这一世,我还是失去了你。”他闭上眼,“滕儿,不能护你无忧,抱歉啊……”

  我展颜一笑:“说什么抱歉不抱歉的。于人世间,沉与浮,都是我自己的选择。我的无忧,我自己会去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