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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0节(2 / 2)

  没错,我是个死人。

  自从一脚踏进皇宫的那天起,世上便已不再有“段恩永”这个人了。

  帝王之家,这个“恩”字从来不曾存在过,如何能“永”?

  我知道我的存在已经渐渐地没有了意义,可我还是要活下去。

  就像当年葛家后院水渠里的那个小丫头一样,在初春的冷水中泡了三天三夜,身子都泡肿了,却从来没打算放弃。

  那时韩家早已获罪,我初回京城无处可去,便假扮成小乞丐,被她捡了回家,成为她园子里一个粗使的小厮。

  我的小主人,是个有趣的小丫头,明明蠢得要命,却总是自以为聪明。

  比如说,她的未婚夫,那个什么齐家二公子,自十五六岁起便四处沾花惹草,那个蠢丫头却自始至终坚定地相信他,从不知道自己在他的眼中只是个长不开的小丫头片子而已。

  直到那齐家公子亲自带着官兵闯进葛府,那小丫头还是没能醒悟,险些便要冲出去向那个分文不值的浪荡公子求救。

  那不是自投罗网吗?

  若不是我当机立断,随手把她丢进水渠里,只怕——

  可我当初为什么要救她呢?

  如今已经记不起来了。我想,多半是因为不想欠她的人情吧?

  后来葛府被付之一炬,我只得离开,没过多久便进了宫,也不知那小丫头死了没有。

  唯有那一双清澈的眼睛,还是时常在梦里出现。

  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记住那一双眼睛。

  或许,只是因为宫中的日月,实在太难熬了吧?

  站在御花园的假山上看落日的时候,我时常会想,或许这一生,就只能这样卑微地活下去,然后无声无息地消失了。

  转机,出现在进宫三年之后,我已成为这宫中的太监总管的时候。

  眼看小皇帝渐渐长成,我便在宫外置了一所宅子,四处采买美貌少女,预备着送进宫里来,以供他声色之娱。

  我并不想否认我的用心是恶毒的。他们毁了我的一切,我毁掉他一个小皇帝,不算过分吧?

  那个女孩子,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。  她被一个肥胖的女人背着进来,随手丢在桌下,就像是丢弃一个装满糟糠的麻袋。

  然后,她被泼了一脸冷水,发丝一缕一缕地粘在不施脂粉的脸上,要多难看有多难看。

  我本该感到厌恶,拂袖而去的。

  可是她睁开眼睛的一瞬间,我却失神地站了起来,几乎要从屏风后面冲出去。

  不为别的,只为那双眼睛里,三年未曾变过的高傲和倔强。

  她也是经历了家破人亡的啊,这三年时光,还不够磨平她的棱角吗?

  那一刻,我多年未曾波动过的心里,生出了一种强烈的冲动。

  留下她!留下她!!留下她!!!

  她的眼睛告诉我,她一定是一个很大的麻烦,但我不怕麻烦。

  我要把她留在身边。

  我知道,可能的结局有两种。

  第一种,是由我来成为她生命中最大的劫难。她的心中,连家破人亡都没能摧毁的那一团火焰,由我来残忍地踩灭。

  第二种,是由她来成为我生命中唯一的救赎。

  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我,哪里还有救赎的价值呢?这种可能,我是不抱希望的。

  我只盼着能亲眼看到她眼中的那团火焰熄灭,看到她同我一样,成为一具没有生命没有灵魂的空壳。

  那样才符合她的身份,不是吗?

  毁灭一个人,是一件很让人愉快的事。

  还记得胡将军被灭三族的时候,数百口人一排一排跪在刑场上,浑身发抖,面如死灰。

  往往刀还没有落下去,那些人眼中的神采便消失了。

  那才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