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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节(1 / 2)





  洞口上方居然还有两个拙劣的篆字:登仙,但这鬼地方不能登仙,反倒直下幽冥。

  小徐总摇头:“那洞里死过人,林雁行不敢进去。”

  陈荏问:“他妈妈会进去吗?”

  小徐总不确定了,如果林雁行那惹祸精的妈失陷在里头,林雁行就算不想进去也得进去。

  看到危险就后撤那是普通人的行为,林雁行的妈不是普通人,她是艺术家,而且是疯的。

  “我瞧瞧去。”小徐总说。

  陈荏拉住他:“你不能冒这险,咱们连照明工具都不够,等救援队吧。”

  小徐总于是敲击后洞石壁,敲几下,侧耳听一听,希望能够得到回应。

  希望很渺茫,在这样的天气和环境里,大自然想灭杀掉一两个人很容易,凡人逃不开它的血盆大口。

  可希望毕竟在,况且陈荏觉得林雁行不是凡人,他是巨星,他命硬!

  陈荏坚信林雁行不会死在这座山里,他多么坚定坚毅地爱着那个人,义无反顾且虔诚,尽管从来没有说出口甚至没有表现过,如果老天爷能够听见他内心的嘶吼,就该原封不动地把林雁行还回来!

  陈荏的头灯电量还能坚持一小时,他对小徐总说:“我去周围看看。”

  小徐总不同意:“你不能和我分开,我必须保证你的安全。”

  陈荏解释:“我是到牌楼那边去接大部队。”

  “也不行,我去接。”小徐总说罢起身,“你就在原地等我!”

  可小徐总前脚出洞,陈荏后脚便着出去,冥冥之中的另外一种可能性在召唤他——他听林雁行说过,洞口附近有一条溪流。

  那是条最普通不过的山溪,溪水最深处能没过大腿,浅处则暴露着大片河床。

  林雁行高一时还是傻瓜,军训结束那天,他和一群同样傻的家伙在这条小溪里抓鱼,比起那个泛善可陈的山洞来,他可能更喜欢这条溪。

  陈荏闯了出去,站在洞口辨认方向,他没来过这个洞附近,但水往低处流总是没错的。

  他看到小徐总的手电光渐渐远离,绕到山后侧接人去了,于是穿过牌楼,沿着当地政府铺好的平路往下走,没走几分钟就看到了山溪。

  下了一晚上的大雨,溪水涨了,看不见崎岖凹凸的河床,只见大块石头横七竖八地阻挡着水流。

  陈荏沿溪而下,溪边是一条宽约一米的水泥路,还是半成品,外侧没有栏杆,走向和溪流一样曲折。

  雨大极了,把夜色都下得发雾发白,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他的安全头盔上,那响动简直能盖住外界的一切动静。他不得不把头盔摘下拎在手中,因为黑暗中可能会传来呼救声。

  他淋着雨前行,忽然脚下一空险些摔倒,往侧边闪开才发现路面居然被踩塌了一块!雨水的冲刷使路基的泥土松软了,薄薄的一层水泥壳根本承受不了重量。

  这条路显然不是现在才开始坍塌的,今年丽城地区雨水丰沛,五月入夏以后更是难得晴天。

  陈荏受了些惊吓,举起头灯往那豁口下方看了一眼,毫无思想准备地看到了一双人腿。

  魂飞魄散!

  那感觉就像有谁举着大喇叭在他脑后疯叫了一声,尖啸过后他什么都听不见了,直僵僵地站着。

  猝然间他跳起来往那豁口下冲去!

  那是林雁行的腿!那么长那么矫健,年轻的韧带充满力量,每一块肌肉和关节转折都恰到好处!

  林雁行的腿有一半浸在溪水中!

  他出什么事儿了?!

  陈荏在下坠中无法避免地摔倒,半侧身体在嶙峋的砾石和泥壁上磨过,校服的碎片挂在凸起的树根上,如果没有雨,他身后必定留下几道血痕。

  他的头灯也被落在岸上,因为根本来不及!他宁愿磨光皮肉磨断了骨头也要追下来,就怕来不及!

  忽然林雁行动了!

  不是雨滴击打的动,不是溪水冲刷的动,他动了!他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才半卧在水中,他是活的!

  陈荏被巨大的惯性带进了溪流中,狠狠栽倒又立即爬起,大雨倾泻中那背影简直鲜血淋漓,血从他的短袖校服中滴落,和雨水溪水泥水混在一起。

  他转过身步履错乱地向林雁行扑去!

  林雁行也看见他了,只是被吓住了,这个泥水交加的人是谁?是陈荏吗?

  是他痴迷痴恋到不可理喻,却压制压抑到刻骨忍耐的陈荏吗?

  陈荏为什么在这儿?为什么变成这样?!

  林雁行被对方那肮脏混乱却依旧美丽的面容慑住了,说不出一个字。

  那真是个天生的美人儿,永远叫人在瞬间动心。

  任何语言都勾画不出他的面目,他让林雁行死,林雁行就死;

  他让林雁行活,那林雁行就算皮肉尽销只剩一副白森森的骨架也得从坟墓里爬出来!

  林雁行的心再一次被击中了,比任何一次都来得结实与莽撞,他不顾一切地向陈荏张开双臂。

  后者摇晃着,扑爬着,拽起他猛地抱进怀里,痛吼:“林雁行!你他妈要了我的命了!!”

  第87章 决定了?不后悔?

  林雁行指节修长的手攀上去,抱住陈荏的脑袋,头发上的泥浆顺手臂流淌。